借用教堂行婚禮須知

  1. 借用者最少其中之一為已受洗基督徒。
  2. 借用者必須有教會推薦信証明為已受洗基督徒,信中須註明行禮日期、時間及借用者的聯絡地址、電話。
  3. 婚禮禮儀及程序必須依照本堂之規定。
  4. 由本堂牧師證婚。
  5. 本堂借用時間為兩個小時三十分鐘,必須準時交還場地,借用者可選擇以下其中一個時段:
    • 時段一:(1:30pm – 4:00pm)
    • 時段二:(2:00pm – 4:30pm)
    • 時段三:(2:30pm – 5:00pm)
    • 借用者於交還場地後,有三十分鐘時間執拾新娘房及禮堂內的物品。
  6. 本堂提供以下各項供借用者使用:全場佈置、八個私家車位、鋼琴、電子琴、羽毛筆、咪(三支)、畫架。
  7. 借用者於婚禮前,須預備港幣壹仟圓支票一張,作為損毀物品按金,待交還場地後,如有損毀,本堂會從此壹仟圓中扣除適量作為賠償,多餘者亦以支票發還及給予收據。如無損壞,則以本堂支票全數發還。
  8. 煩請借用者於離開前通知本堂職員。
  9. 特別注意事項:
    • 全場不可佈置。
    • 全場嚴禁使用膠紙、釘及花炮。
    • 不可自行移動本堂的物品及傢俬。
    • 不可自行開關及使用本堂的電器用品(如:電燈、風扇、電源、插頭)。
    • 本堂不接受任何外來音響設備。
    • 只可用假花瓣灑花。
    • 借用者必須於聖壇兩邊花瓶插適量鮮花,顏色及種類不限,唯必須是鮮花,因這是奉獻,婚禮後不可取回。
    • 婚禮程序請預先電郵至本堂,待本堂牧師審查後才印刷正本。(本堂收到後的兩個工作天後回覆)

如有查詢,可於星期二至五 9:30am 至 5:00pm 致電本堂。電話:2386 4711 或電郵至hksaviourlutheranchurch@gmail.com